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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古城开封的四起迷魂案

1948年12月21日,开封古城刚解放不久,北风呼啸,滴水成冰。

晚上8时许,位于第二区的追靖饭庄发生了一起小小的治安纠纷:在该店请客的五福布店老板金庆鼎,与两名食客顾某、刘某为琐事争吵,顾、刘动手打人。金庆鼎在抵挡中打伤了其中一人,当时对方未发现骨折,经饭庄劝解后离去。

受伤的顾某回家后发现手臂无法动弹,去医院检查才知小臂桡骨骨折,便叫上刘某向开封特别市人民民主政府公安局第二区分局报案。分局连夜派员前往饭庄,老板说出金庆鼎的住址。分局警员随即前往,将金庆鼎从被窝里叫起,扣上手铐带走。

当时无人想到,就是这样一桩普通的治安案件,竟会引发七桩神秘奇幻的刑事案件

第一起案件发生于12月23日晚。

奉命来开封出差的我军华北军区第一兵团三名军官,在出差之余,听说河南豫剧很有名,就前往第二区的吉祥戏院观看豫剧《打金枝》。幕间休息时,两位军官发现同伴傅参谋竟歪着脑袋睡着了。这有些奇怪,因为正是傅参谋极力鼓吹豫剧好看,才鼓动两位同伴掏钱来看戏的。

傅参谋被唤醒后一脸迷糊,竟不知身在何处。另两人顿觉反常,定睛一看,傅参谋腰间佩枪的枪套已是空空如也!

武器是军人的第二生命,丢失佩枪绝非儿戏。傅参谋吓得清醒了些,记起是邀战友来看戏,不知为何佩枪不翼而飞。另两位军官立即反应:一人奔往门口令其封门,另一人去后台命人把守后门,并在老板办公室给开封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打电话报告。

市军管会公安部指令第二区分局出警。数名警员赶赴戏院途中,遇到驻军一支街头巡逻队,因警力有限便请求协助。最终,共有十一名军警人员来到戏院。

办案警员询问情况,听两名检票员说中场休息前曾有人退场,便意识到很可能就是那名中途退场者作案。果然,在对全场约五百名观众逐一搜查后,并未发现失窃的手枪。又搜查了戏院各处可能藏枪的角落,仍无所获。

此事需正式立案侦查。但当时开封警力有限,正忙于大量政治、刑事案件。因此,第二区分局只指派了一名年轻警察小郭负责。

二十二岁的小郭是江苏盐城人,十七岁参加新四军,后调到保卫部,又在解放区政府公安局工作。开封第二次解放后被抽调过来。小伙子工作积极性高,但因曾丢失一笔款子犯过错误,所以目前仍只是一名普通警员。

12月24日上午,小郭先前往军人招待所,与失主傅参谋及另两位军官见面,了解昨晚情况。傅参谋说:他坐在靠右的座位,落座时右侧座位空着。开演后约三四分钟,旁边座位的观众悄悄落座。他未留意那人模样,只顾欣赏豫剧,后来莫名其妙失去知觉,直到被同伴唤醒。手枪肯定是在他昏睡后失窃的。

小郭问:“你醒来时,右边那位观众还在吗?”

傅参谋答:“等我被唤醒时,前后基本没人了,幕间休息,人家不是去抽烟就是上厕所了。”

小郭暗忖:窃枪者很可能就是坐在傅参谋右侧那人,迟到进场。他决定去戏院询问检票员。检票员说,开场后几分钟内迟到的观众有三四个,不是女人就是半大孩子,没有成年男子。成年男子迟到是一刻钟以后的事,有两拨,并且都喝得酒气冲天。

小郭正觉调查无路,戏院老板过来唤他接电话。

电话是二分局刑侦队组长王守义打来的。老王说:“小郭你回分局吧,没你的事儿了。”小郭以为另有任务,老王在电话那头笑了:“还接什么手,那支枪已经在我这里了。”

手枪的失而复得极其简单:十分钟前,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分局门前疾驰而过,骑车人身穿黑色棉袍,扣着只露双眼的厚毡帽。驶过分局大门瞬间,他扬手朝门前的木岗亭扔过一个小包裹。站岗警察捡起,打开包在外面的旧布,里面是一支手枪。刑侦队查了昨晚记录,这支手枪的枪型、枪号与失主报案时所述完全一致,梭子里子弹一颗不少。

小郭回去后,与组长老王等人分析,认为窃枪者很可能是新来开封混世界的人,不知轻重冲解放军军官下了手。估计当时戏院里还有本地扒手,得知消息后回去向头目报告,头目认为此举属于“太岁头上动土”,便下令打听是谁干的,令其立即送还,于是有了还枪之举。

老王向分局领导报告后,此事便以撤案了结。

然而,谁也没料到,第三天竟又发生了类似的案件,而且一天之内连发三起。


这三起案件均发生于12月25日上午。

第一起发生在上午十时许。驻军医院采购员乐妙秋骑车前往西药房购药,将一箱西药扎牢在后座架上,往医院返程。途中,路边一名穿藏青色长棉袍、戴黑色礼帽的男子朝他招手。乐妙秋停车询问,对方问路后,掏出信封抽出信纸凑过来让他看——乐妙秋的记忆就此中断。

等他恢复意识,已坐在一家茶馆角落,桌上放着一壶茶、两个杯子。他茫然许久,才想起自己是出来买药的,自行车和那箱西药都不见了。茶馆老板说,十来分钟前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与他携手进店,要了一壶茶,付了账后不知何时离开。乐妙秋急忙查看,自行车和药品早已无踪。茶馆老板立刻打发伙计去分局报案。

第二起案件几乎同时发生。营部文书小李和理发员小姜上街购买文具与理发用具。路过一条胡同时,一名城市贫民装束的男子匆匆跑出,称邻居大爷摔伤腿骨,请二人帮忙送医。两人当即随他往胡同里走。走着走着,记忆便中断了。等他们恢复意识,已坐在胡同另一头马路边的石头上。两人检查随身物品,钱钞尽失,小李的手表、钢笔也不翼而飞。

公安局接到第二起报案时,第三起案件正在发生。

受害者小汪是军管会的机要通信员。他驾驶摩托车试车,途中察觉异响便停车检查。一名精壮汉子在身旁驻足,自称修车师傅,让他发动引擎听声音。小汪原地发动,那人摘下棉手套往座位上一拍,侧耳谛听——这是小汪最后的记忆。等他恢复意识,已倚在路边一棵树下,摩托车早已不见。

三起案件均发生在第二区辖区内,二区公安分局接二连三接到报案,大为吃惊。分局领导意识到案件“邪门”,迅速决定成立专案组,同时向市局报告。

刑侦队将任务下达给头天调查戏院窃枪案的刑警小郭所在小组。因警力紧张,专案组只抽调三人:组长王守义、小郭和留用刑警小那。老王是老刑警,有六年党龄的中共地下党员;小郭也是党员;小那是地下团员。

老王召集两人开了案情分析会。他说,今天这三起案件与戏院窃枪案手法相同,民间叫“拍花”——就是对受害人施用迷药,使其短时间内丧失意识。调查应顺着这个思路进行。

三人兵分两路:小那收集情报,老王和小郭走访受害人。当时公安局装备简陋,两人骑车奔波半天,天黑时才完成全部走访。

他们发现三起案件的共同点:案发时受害人站立位置均处于下风头;乐妙秋和小汪均遭遇案犯出示物品——一个是打开信封,一个是倒拿手套拍打;第二起案件虽未见出示物品,但作案者走在前面,胡同深处有风迎面吹来,直接撒药即可。这些符合“拍花”犯罪的特点。

老王和小郭回到分局,小那已在等候。小那说,他找了三名以前发展的耳目,让他们出去打听,但均未听说最近黑道上有“拍花”活动,也没有外地道上的人来开封闯世界。

正汇总情况时,分局办公室送来一封匿名信。信封上写“开封市第二区公安分局领导收”,信纸上写道:“敬启者,江湖之道应系任何党派任何政府都遵循之道,否则,党派也好,政府也好,就很难维持长久。君以为确否?实不相瞒,吉祥戏院手枪等诸事,均系兄弟所干。在此警告,如仍不按江湖之道行事,汝等之辈麻烦大着哩!”

三人看后均是一怔:这分明是要求公安局按旧时警匪勾结的“江湖之道”行事,否则将继续作案,把“拍花”进行到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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